“前辦公室日本網路預約系統”使用規約
總辦公室日本株式會社(以下簡稱“弊公司”)是本公司運營的“前辦公室日本網路預約系統”
為了使(以下稱為“本系統”)的正確且順利地使用,規定了以下使用規約(以下稱為“本規約”)。
使用本系統時,請遵守本規約。
使用本系統的條件
第一條
- 本系統僅限於遵守本規約及本公司住宿條款的客人。
- 如果客人通過本系統申請預約本飯店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的預約,
請允許我以此申請為同意本規約及本公司住宿條款。 - 本公司對第三方造成困擾、不利、危害等行為、有可能對本公司服務造成障礙的行為等
對於本公司做出判斷不當行為(禁止行為)的用戶,可以拒絕使用本系統及本公司各飯店。
預約申請
第二條
如果客人申請預約的話,請在您想要的商品和服務的預約申請表中準確地輸入必要事項。
輸入不完備的申請效力
第三條
如果前條的必要事項輸入不完備的話,那個預約申請無效。
預約成立時期
第四條
本系統的預約是針對第二條規定的客人的申請,運營本飯店的本公司發出承諾通知時成立的。
取消或變更預約
第五條
- 註冊內容發生變更時,請使用本系統迅速進行變更登記。
- 由於不得已的情況,無法使用本系統時,請會員直接聯繫飯店。
如果直接聯繫飯店的話,將不會發送變更取消通知。
禁止行為
第六條
使用者在使用本系統時,不得有以下行為或有可能發生的行為。
- 以不正當目的使用本系統的行為
- 與犯罪相連的行為
- 本公司或第三方的著作權。侵犯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肖像權或財產的行為,或者有可能侵害的行為
- 住宿預約時,輸入虛假或不正當資訊的行為
- 不論收費安排等事由如何,以營利、轉賣為目的利用本系統的行為
- 偽裝成第三者利用本系統的行為
- 發送或寫入有害計算機程序等行為
- 違反法令、本規約或公共秩序良俗的行為
- 妨礙本系統運營的行為
-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合適的行為
由於用戶違反本規約,給本公司及本系統造成損害時,本公司可以向用戶請求所蒙受的全部損失。
費用的支付
第七條
住宿費請在使用飯店退房時用現金或信用卡支付。
受違約金的申請
第八條
根據客人的情況取消或變更預約的情況下,將收取本公司規定的違約金(取消費)。
違約金是根據預約的住宿計畫來設定的,詳情請確認該計畫的取消費用專案。
會員資訊、預約資訊的處理
第九條
- 本公司為了向顧客提供舒適的服務,在本網站內共同使用會員登錄資訊及預約資訊(履歷)。
本公司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而使用註冊的資訊,除以下第二項以外,不會用於其他目的。 - 關於使用本系統的法人合同中的使用,從該合同法人的代表者(包括委託該權限的負責人)處
關於使用狀況的資訊公開請求時,同意公開作為該法人使用的會員登錄資訊及預約內容(履歷)。
本系統的更改
第十條
本系統的變更,在本公司判斷有必要時,有可能不事先通知客戶的情況下進行,所以
每次使用都請確認本規約。
暫時中斷使用
第十一條
本公司在以下情況下,有可能會在不事先通知客戶的情況下中斷本系統的使用,敬請注意。
- 關於本系統,進行維護及其他工程時
- 或有可能發生天災地變及其他緊急情況時
- 其他本公司認為有必要中斷使用時
本飯店的責任及免責事項
第十二條
- 本飯店在履行住宿合同及相關合同時,或因不履行而給住宿客人造成損失時,將賠償損失。
但是,如果這不是應歸咎於本飯店的事由,則不在此限。 - 本飯店在無法向住宿客人提供簽約的客房時,應得到住宿客人的同意,儘可能以同一條件介紹其他住宿設施。
- 本飯店與上述規定無關,無法介紹其他住宿設施時,將向住宿客人支付相當於違約金額的補償費,其補償費將用於損害賠償金額。
但是,對於客房不能提供,沒有應歸咎於本飯店的事由時,不支付補償費。
其他
第十三條
關於其他使用的使用規約,以飯店配備的住宿條款為準。
可以進行審判的國家和法院
第十四條
在本系統發生糾紛時,客戶及本公司可以向日本國的大阪地方法院提出訴訟。
2015年10月1日修訂
2012年10月1日修訂
2000年4月1日制定
日本前廳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