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適用範圍)
- 本條款的規定,對本條款中未規定的事項,是法令等(根法令或法令。以下相同。)或者按照一般的確定的習慣。
- 本飯店在不違反法令及習慣的範圍內接受特約時,不管前款的規定如何,其特約都應優先。
第2條(申請住宿聯合)
- 想要在本飯店申請住宿聯合的人,請向本飯店提交以下事項。
(1)住宿者姓名
(2)住宿日期和預計到達時間
(3)住宿費
(4)其他本飯店承認為必要的事項 - 住宿客人在住宿期間超過前款第2號的住宿日申請繼承住宿的情況下,本飯店將在申請時作為有新的住宿聯合的申請來處理。
第3條(訂住宿聯合等)
- 住宿合同是在本飯店同意前條的申請時訂的。但是,證明本飯店沒有許可時,不在此限。
- 根款規定,住宿合同期限為限期,以住宿超過3天)的基本住宿費為限,本飯店規定的申請金將在本店指定之日前支付。
- 申請金首當住宿客人最應支付的住宿費,發生了適用第6條和第18條的規定的情況時,繼承違約金之後按賠償責任金的順序支付,如果有餘額的話,在根是一種第12條的規定支付費用時返還。
- 第2項的申請金根,同項的規定在本飯店指定的日期之前不能支付的情況下,住宿聯合將丟失其功效。但是,在指定申請金的支付日期時,僅限於本飯店將該情況告知住宿客人的情況。
第4條(無需支付申請金的特約)
- 不管前條第2款的規定如何,本飯店可能接收聯合成立後不需要支付同項的申請金的約定。
- 在承諾申請住宿合同時,本飯店不要求支付前條第2項的申請金的情況以及未指定該申請金的支付日期的情況下,按照前款的特約處理。
第4條之2(尋求在設施中協助防止感染對策)
本飯店可以要求住的人根,旅館業法(1948年法律第138號)第4條的2第1項的規定給予協助。
第5條訂(駁回條住宿聯合)
- 本飯店在下,可能不同於意見訂房聯合。但是,本項並沒有什麼意義著本飯店在旅館業法第5條所示以外的情況下會絕住宿。
(1)申請住宿不依,本條款時。
(2)客房不每都充裕的季節。
(3)想要住宿的人,關於住宿,被認為有違反法令的規定,公共秩序或良好風俗的行為時。
(4)想要住的人,被認定符合以下ikaha時。
關於防止黑社會成員的不正當當行為等的法律(1991年法律第77號)第2條第2號規定的黑社會組織(以下稱為“黑社會”。)該法第2條第6號規定的黑社會成員(以下簡稱為“黑社會成員”)黑社會準會員或黑社會相關人員及其他反社會勢力
黑社會組織或黑社會成員是支配事業的法人或其他團體時
ha法人中其董事中有屬於暴力團成員的人員
(5)想要住宿的人做了給其他住宿客人帶來顯著困擾的言行的時候。
(6)打算住宿的人,旅館業法第4條的2第1項第2號規定的特定感染症的患者等(以下稱為“特定感染症的患者等”。)的季節。
(7)關於住宿進行暴力要求行為,或者被要求超過合理範圍的承擔時(以住宿者為原因推進差別消除的法律(2013年法律第65號)。以下稱為“餘疾人歧視消除法”。第7條第2項或者第8條第2項的規定消除社會障礙的情況除外。)。
(8)想要住宿的人,對本飯店反覆進行旅館業法實施規則第5條之6規定的要求,其實施所帶來的負擔過重,可能顯著阻礙對其他住宿者提供住宿相關服務時。
(9)因天災、設施故障、其他不得已的事由無法居住時。
第5條之2(拒絕之稱為住宿聯合的。
需要住的人要求本飯店說明本飯店有一種不同意見,可以訂房聯合的情節。
第6條(住宿客人的合同解除權)
- 住宿客人可以向本飯店申請,解除住所聯合。
- 本飯店因住宿客人應歸責的原因解除了全部或部分住宿聯合的情況下(根是第3條第2項的規定,本飯店指定申請金的支付日期並要求支付的情況下,在支付之前住宿客人解除了住宿聯合的情況除外)根是另表第2所示,申請違約金。但是,本飯店符合第4條第1項的特約時,僅限於本飯店告知住宿客人解除住宿聯合時支付違約金的義務時。
本飯店在住宿客人沒有聯繫的情況下,即使到了住宿日當天的晚上8點(預先明確表示了預計到達時間的情況下,將該時間過去2小時的時間)還有到達的情況下,將該住宿聯合來看由住宿客人解除的。
第7條(本飯店解除合同權)
- 本飯店在下列情況下,可能會解除住所聯合。但是,本項並沒有什麼意義著本飯店在旅館業法第5條所示以外的情況下會絕住宿。
(1)客人在住宿方面,被認為有違反法令的規定、公共秩序或良好風俗的行為時,或被認為是同行時。
(2)住宿客人被認定符合以下ikaha時。
暴力團、暴力團成員、暴力團準成員或暴力團相關人員及其他反社會勢力
黑社會組織或黑社會成員是支配事業的法人或其他團體時
ha法人中其董事中有屬於暴力團成員的人員
(3)住宿客人做了給其他住宿客人帶來顯著困擾的言行時。
(4)住宿客人是特定感染症患者等時。
(5)對住宿進行暴力要求行為,或者被要求承擔超過合理範圍的承擔時(住宿客人要求根,另類疾人差別消除法第7條第2項或者第8條第2項規定消除社會障礙的情況除外)。
(6)住宿客人對本飯店重複了旅館業法實施規則第5條之6規定的要求,其實施所帶來的負擔過重,可能顯著阻礙其他住宿者提供住宿相關服務時。
(7)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引起的事由無法居住時。
(8)在臥室睡覺的香菸、對消防設備等的惡作劇、其他本飯店規定的使用規則的禁止事項(僅限在預防災所需要的物品。)不服從的季節。 - 本飯店根,前款規定解除住宿聯合時,不收取住宿客人到現在未提供的住宿服務等費用。
第7條之2(解除住宿聯合的說明)
如果本飯店根一條解除了住宿聯合,住宿客人可以要求本飯店說明理由
第8條(住宿登記)
- 住宿客人在住宿當天,請在本飯店的前台登記以下事項。
(1)住宿客人的姓名、地址及聯接方式
(2)在日本國內沒有住所的外國人,國籍及護照號碼碼
(3)其他本飯店承認為必要的事項 - 住宿客人根,旅行支票,住宿券,信用卡等可以代替貨幣的方法進行第12條的費用支付時,請事先在前款登記時出示這些費用。
第9條(客房的使用時間)
- 客人可以使用本飯店的客房時間為15:00至第二天的11:00。但是,除了連續住宿的話,除了到達日和發行日以外,可以全天使用。
- 本飯店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可根性的同項規定的時間以外的客房使用。這種情況下,將收取以下金額外費用。
(1)超過3小時:住宿費的25%
(2)超過6小時: 住宿費的50%
(3)超過6小時的情況: 住宿費全部
(4)使用15點之前的客房:申請全額住宿費的話,從早上8點開始可以使用房間。 - 對有本飯店會員註冊的住宿客人,會員計畫中可能規定了適用與前款規定不同的金額外費用。
第10條(遵守使用規則)
住宿客人在本飯店內,請遵守本飯店規定的使用規則以及本店內介紹的館內規則。
第11條(營業時間)
- 本飯店主要設施等的營業時間將在館內的服務目錄中進行介紹。
- 前款的時間在必要不得已的情況下有時會臨時變更。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會以適當的方式通知您。
第12條(支付費用)
- 住宿客人應支付的住宿費等的細目及其計算方法,根是另表第一所示。
- 項的住宿費等的支付,根性貨幣或者本飯店認可的旅行支票,住宿券,信用卡等可以代替的方法,從住宿聯合成立時到退房時,或者本飯店請求時,請向本飯店支付。
- 本飯店為住宿客人提供客房,可以使用後,即使住宿客人沒有任意住宿,也要收取住宿費。
第13條(本飯店的責任)
- 本飯店在履行住宿聯合及相關合同時,或因不履行而造成住宿客人造成損失時,將賠償損失。但是,如果不是因為本飯店應歸責的理由,則不在此限。
- 本飯店為應對萬一的火災等,加入了旅館賠償責任保險。
第14條(無法提供約客房時的處置)
- 本住宿者提供與住宿客人無約定住宿時,在得到住的同意後,可能地以同一條款介紹其其他住宿設施。
- 本飯店不管前款的規定如何,在其他住所設施非法斡旋時,將相當於違約金金額的補償費支付住宿客人,其補償費將作為損害賠償金金額。但是,對於客房無法提供,如果沒有應歸責於本飯店的事由,則不支付補償費。
第15條(寄託物等的處理)
- 對於住宿客人寄存在前台的物品或現金以及貴重物品,發生滅失、損壞等損失時,除不可抗力外,本飯店將賠償損失。但是,關於現金及貴重物品,本飯店要求其種類及價格的說明,即使住宿客人沒有進行,也不會超過本飯店的責任範圍進行賠償責任。
- 對住宿客人帶入本店內的物品或現金以及貴重物品而無法存放在前台的物品,因本飯店故意或過失而造成滅失損壞等損失時,本飯店將賠償損失。但是,對於住宿後沒有預先告知種類及價格的,除本飯店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也不會超過本飯店責任範圍進行賠償責任。
第16條(住宿客人的行李或帶物品的保管)
- 住宿客人的手提行李在住前到達本飯店時,僅在抵達前本飯店了解後,負責保管,住宿客人在前台辦理登機手續時交付。
- 住宿客人退房後,如果客人的行李或帶物品被遺忘在本飯店中,當查明其所有者時,本飯店應與該所有者聯並要求其指示。但是,如果沒有所有者的指示或者所有者不明的話,包括發現在內保管7天,之後發送到最近的警署。
- 在前第2項的情況下,本飯店對住宿客人的行李或帶物品的保管責任在第1項的情況下,在前條第1項的規定中前款的情況下,以同條第2項的規定為準。
第17條(停車責任)
住宿客人使用本飯店的停車位時,不管車輛手冊的委託是什麼,本飯店都是租粗場所的,不承擔車輛的管理責任。但是,在管理停車場時,因本飯店故意或過失造成損失時,將承擔賠償責任。
第18條(住宿客人的責任)
因住宿客人故意或過失,本飯店遭受損失時,該住宿客人將向本飯店賠償損失。
使用規則
本飯店根,住條款第十條,保持本飯店的品位。
另外,為了讓客人在本飯店逗留期間舒適,安全地度過每天,我們規定了以下使用規則,希望大家能給予協助。
萬一您無法協助本規則,根侑住條款第7條第1款,您可能會拒絕使用客房及飯店內的其他設施。
另外,由於沒有得到顧客的協助而發生的事故,本飯店不承擔任何責任,請諒解。
關於貴重物品、寄存品、遺失物品
- 現金及貴重物品請自行管理。萬一發生,被搶劫等情況,飯店不負責任。
- 客人的可以在大20000;樓的存錢。
萬一忘記密碼的話,在給您行李的季節,為了確認本人,請出示個人資料,請諒解。 - 飯店內的遺失物由飯店保管一段時間,之後根侑遺失物法進行處理。
但是,餐飲及飯店承認為:棄物的物品將當天處理。
關於支付
- 請在辦理入住手續時支付使用費。另外,如果您在逗留期間前台提供帳單明細的話,請隨時付款。
- 在住宿以外的地方使用的話,到達的時候有可能會收取寄存金,請事先諒解。
- 拒絕更換商品費、票費、計程車費、郵政票費、行李運費等。
如果從住者以外的人那裡收到費用的支付,如果在規定的日期之前沒有支付的話,請直接向住者本人支付。
關於客房的使用
- 所有客房均禁煙。請在規定的吸煙區吸煙。
- 請不要在客房內發生火災的行為。
另外,未經飯店許可,請不要使用暖氣用電飯用等煙火、蠟燭等。我們堅決拒絕在客房內烹飪。(有炊事用設備的房間除外) - 請不要在客房內播放電子設備的大音量收聽等發出大聲音的行為,也不要做其他喧囂的行為。
- 以下物品會給其他客人造成困擾,請允許我拒絕帶入。
- 請不要做賭博及其他擾動風紀、給他人造成困擾的行為。
- 為了了安全起見,請不要掛在飯店的窗口上。
- 請不要從飯店的窗戶扔東西。
- 請不要做在飯店內向其他客人分發公告的行為。
- 請不要在走廊和大2000;等處放置鞋子和其他隨身物品。
- 請不要與客人在客房內會面。請在大。
- 請不要將客房用於住宿以外的目的。
- 請不要轉讓事務所和營業所分開使用客房和大。
- 關於館內的各種設備及各種物品的請求。
- 關於內外的各種設備、備品的損失,損壞,有可能要求賠償。
- 請不要從飯店外訂購或帶入食物等。
- 飯店作為與環境保護相關活動的一環,連續住宿的話,3天清掃一次。另外,如果您需要的話,一天換一次毛巾。
(i)動物、鳥類等寵物
(口)火藥、揮髮油及其他易燃、易燃的產品
(ha)散發出惡味的東西
(二)超常識的大小、量的物品
(ho)根侑法律不允許擁有的槍炮、刀劍、興奮劑之類的
(i)請不要用於本來目的以外的用途。
(口)請勿帶出飯店外面。
(ha)不需要移動或加工到其他地方。
※關於其他疾人輔助犬法律規定的輔助犬,將按照該法進行對應。
關於大浴場的使用
- 包括溫泉休息室在內的大浴場區域不能帶手機、照相機等。
- 紋身(時尚紋身等)僅在專用密封圈覆蓋的情況下才能使用。
- 根性的不同,可以帶孩子去異性浴場洗澡的年齡有限制,如果不清楚的話請諮詢飯店工作人員。
- 未滿18歲的人使用桑拿的話需要監護人陪同。
- 請不要做給其他客人造成困擾的行為(壟斷清洗場、大聲對話、跑步等危險行為)。
- 被醫生禁止洗澡的客人,喝酒的客人,以及其他身體狀況不佳的客人,請不要洗澡。
禁止事項
如果是預約後或停泊期間,客人做了以下規定的行為,在那個時候請允許我拒絕使用。
另外,根侑情況,請聯連員警、律師等,並採取適當的處理。
- 在飯店用地內,未經飯店許可,以營利、營業目的進行自然或錄音
請不要這樣做。(包括私人拍或錄音的內容。)
另外,請不要拍自然給其他客人造成困擾或感受到不愉快的照片。請不要在設施內及用地內未經許可的無人機飛行及自然影。 - 妨礙飯店工作人員的工作,強制無義務。
另外,妨礙社會一般觀念上允許的本飯店工作人員的業務,強制無義務。另外,飯店判斷有超過社會一般觀念允許範圍要求的行為。 - 對飯店工作人員的誹謗、中傷、威嚇以及以起火為目的的SNS上投稿等噪音行為。妨礙飯店運營、損毀本飯店及損毀品牌的行為
關於防災、防範、安全確保
- 請在進房間之間的時候確認避難路線圖以及各層的緊急出口。
- 為了確保客人的安全,請務必在居住期間戴上門鎖和門鎖。
- 在指定的吸煙場所以外的地方發現吸煙的情況下,除了客房的停車費用外,還需要賠償睡具、門簾、地毯等的洗費用以及其他維修費用。
- 入住期間離開客房時,請務必帶客房的卡片,確認上鎖。前台不能保管卡片。
客房卡勺子;丟失、破損時,需要本人確認及重新發行卡勺所需的手續和費用。 - 只有未成年人的住所,除非有監護人的許可,不規則不受理(請提交“住宿同意書”,並與監護人聯連確認)。
- 除了打掃客房之外,在客房維護、法令檢、客房檢、緊急情況等情況下,為了顧客的安全管理及設施保全,判斷飯店是必要的時候,(即使客人事先拒絕入住)也有可能不進入客房內。請事先諒解。
- 除非發生緊急情況或不已的情況,不請不要進入工區域、緊急樓梯、屋頂、機械室等設施。
- 發生火災、地震、停電等緊急情況時,請遵從最近的飯店工作人員及館內廣播的指示。
老年人化度假村旅行及企業度假村旅行(以下稱為ART CRT)會員客人以ART CRT飯店指南為準,因此不一定在上述內容。本使用規則在被承認為需要變更的相當的事由的情況下,有可能在沒有預告的情況下變更。
附則
修訂日期2024年11月1日
緊急出口的介紹
緊急出口確認
從房間裡準備了2個方向的疏散路線。
請在緊急情況下確認緊急出口。
地震的情況
請遠離窗玻璃。
請注意掉落物,並保護頭部。
請絕對不要使用的電梯。
請馬上關掉香菸的火。
發生火災時
發生火災或因煙或味道而被認為是火災時,請立即向前台通報。
飯店內發生火災時,會通過緊急廣播通知您發生火災。
請絕對不要使用的電梯。
回到房間裡取貴重物品是很危險的,請絕對不要這樣做。
發生事故或急診時
如果發生意外事故,或者急病的話請聯繫前台9號。
我們將迅速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