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办公室日本网路预约系统”使用条款
日本首席办公室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总公司运营的“首席办公室日本网路预约系统”。
为了了妥协,顺利地使用(以下称为“本系统”),规定了以下使用规约(以下称为“本规约”)。
使用本系统时,请遵守本规约。
本系统使用的条件
第一条
- 只有遵守本规约及本公司住宿条款的顾问才能使用本系统。
- 客人根一种系统申请预约本饭店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时
通过那个申请,我们将视为同意了本规约以及本公司的住宿条款。 - 本公司对第三方造成困扰、不利、危害等行为,以及可能对本公司服务造成障碍的行为等
对本公司做判断不适合的行为(禁止行为)的用户,可以拒绝使用本系统以及本公司各饭店。
预约申请
第二条
如果客人申请预约的话,请在您想要的商品和服务的预约申请中正确输入必要事项。
进口不完备的申请性效能
第三条
如果前条的必要事项的进口不完备的话,那个预约申请无效。
预约的成立时间
第四条
根一种系统的预约,对第二条规定的客人的申请,在运总饭店的总公司发出同意通知时,将成立。
取消或变更预约
第五条
- 注册内容发生变更时,请利用本系统迅速进行变更登记。
- 由于不得已的情况,无法使用本系统时,请会员直接联系联饭店。
另外,如果直接联系饭店,则不会发送变更取消通知。
禁止行为
第六条
使用者在使用本系统时,不擅长进行以下行为或有可能发生的行为。
- 以不正当目的利用本系统的行为
- 牵连犯罪行为
- 本社或第三方的版权。侵犯商标权等智慧财产权、肖像权或财产的行为或者有可能侵犯的行为
- 在约定住宿时,进口虚假或不正当资讯的行为
- 不论收费的代理安排等事由如何,以包利、转卖为目的利用本系统的行为
- 假装置成第三者利用本系统的行为
- 发送或照片入有害计算器程序等的行为
- 违反法令、本规约或公共秩序良俗的行为
- 妨碍本系统统运的行为
- 其他总公司承认为不适合的行为
因用户违反本规约而对本公司及本系统造成损害时,本公司可以向用户索要所蒙受的全部损失。
费用的支付
第七条
住宿费请在饭店退房时用现金或信用卡支付。
违约金的申请
第八条
在消费者的情况消除或变更预约的情况下,将收取总公司规定的违约金(取消费用)。
违约金是按照预约的住宿计画的设定的,详细情况请确认该计画的取消费专用方案。
会员资讯、预约资讯的处理
第九条
- 本公司为向顾客提供舒适的服务,在本网站内共同使用会员登录资讯及预约资讯。
您注册的资讯,本公司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使用,除以下第二项以外,不使用于其他目的。 - 关于使用本系统的法人合同中的使用,来自该联合法人的代表(包括被委托了该权限的责任人)的
如果有关于使用状态的资讯公开请求,同意公开作为该法人使用的会员登录资讯及预约内容(履历)。
本系统的改变
第十条
本系统的变更,在本公司判断有必要时,可能会在不事先通知客户的情况下进行。
每次使用都请确认本规约。
暂时中断使用
第十一条
本公司在以下情况下,可能会在不事先通知客户的情况下中断本系统的使用,请谅解。
- 关于本系统,进行维护及其他工程时
- 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天灾地变或其他紧急情况时
- 其他本公司承认需要中断使用时
饭店的责任和免责事项
第十二条
- 本饭店在履行住宿联合及相关合同时,或因不履行而造成住宿客人造成损失时,将赔偿损失。
但是,如果爬不是由我们饭店责任的原因,则不在此限。 - 如果您不能为住宿客人提供了约定的客房,我们得到了住宿客人的同意后,可以在同一条介绍其他住宿。
- 饭店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非法向其他住宿设施介绍时,将相当于违约金的补偿费支付住宿客人,其补偿费将作为损害赔偿金额。
但是,对于不能提供客房的情况,如果没有应归责于我们饭店的理由,则不支付补偿费。
其他
第十三条
关在其他使用的使用规约,以饭店配备的住宿条款为准。
可以进行审判的国家和法院
第十四条
在本系统发生争执的情况下,客户以及本公司可以向日本的大阪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2015年10月1日修订
2012年10月1日修订
2000年4月1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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